材料签证
1. 签证申请基本材料
1) 一份填写好的签证申请表。
2)2张彩色照片,尺寸为3.5x4.5cm。
3) 有效期超过六个月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依据赴塔目的应提交的材料
1) 投资人签证:如投资额大于50万美元,则需提交外国大型企业或塔投资与国有财产委员会所出具的申请书。
2) 商务签证:外国贸易组织法人(无论何种所有制形式)及代表机构所出具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入境目的及在塔境内逗留期限。
3) 旅游签证:有权在塔境内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所出具的希望向外国公民签发签证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入境目的、旅游线路及在塔境内的逗留期限;外国公民申请旅游签证时需要提供由塔驻外领事机构所在国的旅游公司出具的签证申请书,内容包括入境目的、旅游线路及在塔境内的逗留期限;中国公民单独赴塔旅游时则无需旅游公司出具申请书。在此情况下,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驻外领事机构工作人员须证实外国公民的旅游目的。能够证明其旅游目的的文件有:
(1)旅游行程单。
(2)机票正反面复印件。
(3)其他文件。
4) 旅游签证:有权在塔境内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所出具的希望向外国公民签发签证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入境目的、旅游线路及在塔境内的逗留期限;外国公民申请旅游签证时需要提供由塔驻外领事机构所在国的旅游公司出具的签证申请书,内容包括入境目的、旅游线路及在塔境内的逗留期限;中国公民单独赴塔旅游时则无需旅游公司出具申请书。在此情况下,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驻外领事机构工作人员须证实外国公民的旅游目的。能够证明其旅游目的的文件有:
(1)旅游行程单。 (2)机票正反面复印件。 (3)其他文件。
办签流程
办签流程:
在线下单,订单确认,缴费,提交材料,
48小时内审核材料无误后提交使馆,
15个工作日出签。
注:护照寄送请使用顺丰,费用自理。
费用说明
预定须知
1.入境签证:塔方根据签证申请者申请签发相应类型入境签证
2.过境签证:塔方签发72小时有效期的过境签证。申请者须提供前往第三国的有效签证。
3.塔吉克斯坦驻华大使馆领事处收到符合规定的文件后4-10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加急申请可于1-3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费加倍。有效期超过90日的签证和多次往返签证可在塔吉克斯坦逗留期间向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申请(电话:00992 37 2216103,传真:00992 37 2210259,电子邮箱:mfart@tajik.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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